5月17日,在蕉城区12315投诉台的协调下,在超市购物滑倒住院的陈老太太,终于获得了3000元赔偿款。
宁德网消息(沈丽琴) 5月17日,在蕉城区12315投诉台的协调下,在超市购物滑倒住院的陈老太太,终于获得了3000元赔偿款。
据悉,70岁的陈老太太和女儿逛宁德市某超市,走到一个货架时,地上湿漉漉的,陈老太太一不小心就滑倒了,当即送往医院救治,医疗费共计花费2000多元。超市以消费者不小心摔倒为由,拒绝赔偿,陈老太太只好求助12315投诉台。12315工作人员认为,《福建实施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〉办法》第二十条规定,经营者的经营场所、服务设施应当符合保障人身、财产安全,因设施不完善或者经营者疏于防护等过错,致使消费者人身、财产损害的,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由于超市地板湿漉漉的,导致陈老太太滑倒住院,超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经调解,商家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医疗费、营养费共计3000元。